第 141 章_七十年代活色生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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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41 章

  坐在他们对面的,是一对中年夫妇,那男的是个大老爷们,干什么都使唤他爱人去,那大姐见沈庭生这么体贴周到,羡慕得不行,连带着看自家男人也十分不顺眼起来。

  见沈庭生又去给谢华香打热水去了,大姐笑眯眯地问:“姑娘,你们是小夫妻啊?这是上哪儿去啊?”

  谢华香厚着脸皮回答:“嗯,回娘家。”

  “唷,嫁这么远呀?”

  “是呀,今年第一次回去呢!”

  “还好你家男人会疼人,要是对你不好,嫁那么远又没有娘家撑腰的,那才真的是哭都没地儿哭去呢!”

  谢华香笑得甜甜蜜蜜的:“是啊,能找到他是我的福气。”

  “你们小夫妻感情可真好。”

  这一趟旅程,舒适度上是比上次舒服了许多,但思想上,就有那么些一言难尽了。

  上次她是抱着满怀的希望去找沈庭生的,人还在火车上,一颗心却早已飞到了沈庭生的身边,只盼着火车能开得更快一些,好让他们早一日相见。

  现在心爱的人就在身边,可前程却是未卜的,不知道自己爸妈对沈庭生会是怎么样的态度,也不知道他俩该如何去承受,谢华香只希望这火车能开得慢一些,再慢一些,最好永远都能停留在这一刻,不用去面对那些磨难就好了。

  可惜不管她的心情如何,火车还是按照既定的速度,稳定地向前开去,顺利地在预定的时间里到达了目的地。

  谢华香特地没告诉爸妈具体的火车车次和到达时间,就是怕他们来接站,然后看见沈庭生,在火车站里就闹了起来,好歹怎么样都要回到家里关上门再说。

  胡爱春是个爱面子的人,如果让她在外人面前丢了面子,那要再哄她回心转意,那就更难了。

  唉,谢华香觉得自己真的是操碎了心,好累啊!

  到站下了车,出了站台,程立坤递过去一张纸:“这是我家的地址,有空可以过来找我玩,我们坐初八的火车回去,千万别忘记了买票。”

  谢华香接过纸条,一看那地址,不由怔住了:“你住在市委宿舍大院啊?”

  市委宿舍大院,那地方谢华香熟悉得很,上辈子嫁给郑永成之后,她在那里住了好多年,可以说除了自己家,那是她最熟悉的地方了。

  住在市委宿舍大院里的人,谢华香可以说基本上都是认识的,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有程立坤这么一个人,也是奇怪了。

  程立坤见她神色,不由得笑了起来:“怎么,我住在市委宿舍有那么奇怪吗?”

  谢华香点点头,是挺奇怪的:“你家里有人在市委工作吗?那你怎么还要去下乡的?”能住在那里的,都是干部子女,如郑永成之流,就没听说过他们那些人还需要去下乡的。

  程立坤说:“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,上山下乡去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,这是所有知识青年的责任和义务。”

  谢华香点点头,目光中充满了崇敬之情:“你的觉悟可真高。”她自己虽然也是主动提出要去下乡的,可她目的不纯啊,可这个程立坤,真的是从认识他到现在,都觉得他真的是一身正气,就连下乡接受再教育,都是心甘情愿的,看不出来有丝毫勉强的意味。

  除了是真正的高觉悟,谢华香实在想不出来还会是别的什么原因了。

  程立坤淡然一笑:“行,那我就先走了,有机会一块儿玩啊!”

  谢华香挥挥手跟他道了再见,至于一起玩什么的,就不指望了,放假才多少天啊,他在乡下都那么多朋友写信给他,这好不容易回来一趟,肯定也是天天跟朋友聚会什么的,哪里还有空来理他们。

  再说她也没指望着要玩什么了,这一趟回来,能搞定爸妈,让他们接受沈庭生,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。

  谢华香吁了一口气,对沈庭生说:“咱们走吧!”

  幸好从火车站到谢华香家里所在的纺织厂大院有直达的公交车,不然的话他们带着这么多东西回去一趟还真不容易,饶是这样,两人也费了好大一番力气,才回到家门口。

  大院里的叔伯阿姨们都是看着谢华香长大的,这会儿见到她回来,都热情地打招呼:“香香回来啦?下乡可受了不少罪吧,瞧瞧瘦了没有?”

  “怎么没让你爸去接你呢?”

  “有人跟我一块儿回来呢,就没让我爸去接了,对了王阿姨,我爸妈在家吗?”

  “在呢,今天都没见他们出门,肯定是知道你要回来了,在家里给你做好吃的呢,哟,这小伙子长得可真精神,这是谁呀?”

  谢华香倒是想介绍说这是她未婚夫呀,可是还没得到她妈的首肯,她怕说了出来会惹胡爱春生气,就没敢说,只含糊地说了一句:“我家亲戚。”

  “亲戚呀,以前很少走动吧,没怎么见过呀!”

  “来过的,可能您不记得了,王阿姨,我不跟你说了,先回家了啊!”谢华香不愿再多说,示意沈庭生跟上她快点儿走。

  有爱管闲事的小孩早就先他们一步,迈开小腿飞快地跑到谢华香家里,大声地嚷了起来:“胡阿姨,你们家华香姐姐回来啦!还带回来了一个男人!”

  马上就要过年了,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,胡爱春和谢义平今天没出去买东西,留在家里搞最后一遍卫生,刚刚才把屋里收拾妥当了,正准备做午饭吃,突然听到这话,吓得胡爱春赶紧“啪”地把大门给关上了。

  他们老两口身上还穿着搞卫生的脏衣服呢,这让闺女的对象瞧见了,算个什么样子。

  “快快,赶紧地,换衣服去。”胡爱春急急忙忙地推着谢义平到房里去,“就穿新做的那套灰色的中山装,记得头发要梳一下,把你那些白头发遮一遮。”

  “新做的那套灰色中山装,你不是说让我留着过年穿的嘛!”这套衣裳刚做回来的时候,谢义平就想穿上身,结果被胡爱春骂了一顿,骂他像个孩子似的,就这几天了都留不住。

  “哎呀,还留着过什么年啊,现在新女婿上门呢,不是更重要?别废话了,快点儿换上。”

  胡爱春自己也换上了为了女儿回来而特地准备的新衣裳,还披上了一条暗红色的披肩,在穿衣镜前前后左右地看了好几遍:“怎么样怎么样,我这样穿还可以吧?”

  想当年胡爱春也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儿,追求她的小伙子能排一个篮球场那么长,其中还不乏高官子弟,不过她最终还是以貌取人地嫁给了当年的白面书生谢义平,没想到千挑万选的这个男人,却是个怕老婆的,这么多年了,除了有一份稳定的工作,也没有其他什么出息。

  胡爱春现在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,她嫁给谢义平那么多年,唯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就是生了一个漂亮的大闺女,这也算是他老谢家的基因发挥的最大作用了。

  不过这许多年过去了,当年千娇百媚的美人儿也没能抵挡岁月这把猪饲料的侵蚀,她现在的腰已经有了当年的两倍粗,整个人都变得敦实了很多,在生活的磨难中,她的人也不得不变得泼辣起来,眉眼之间也多了一些世俗的尖锐。

  现在的胡爱春,看起来已经跟大街上普通的中年妇人没什么两样了,只有仔细看时,才能从那依旧白皙的皮肤和眉眼之间浓艳的影子,依稀可以想象得出来当年的风光。

  胡爱春拨拉了一下新烫的卷发,就听到门口传来急促的拍门声,一听就知道是自家闺女在敲门,她一直都是这样,小时候放学回家,要是门关着的话,就是这样不管不顾地一通乱拍,这急躁的性子怎么也改不掉。

  “来了来了!”胡爱春最后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披肩,往门口的方向小跑了两步,又倒回头,把谢义平领口上解开的风纪扣又扣了回去,“叫你别解开别解开,非要给我解开了,真是个不省心的。”

  说完又把他的头发拨拉了两下,确认没有什么纰漏了,这才一路小跑着到大门口,站定了,先深呼吸,再一把拉开了门。

  “亲爱的胡爱春同志,我回来啦!”一个娇俏的身影猛地冲进来,一头扎进她的怀里,双手抱着她的腰就开始撒娇,“妈,我想死你了。”

  胡爱春鼻子一酸,也顾不上那么多了,双手捧起闺女的脸蛋,说出了在心中萦绕多时的话:“好孩子,受苦了,瞧瞧这小脸都瘦……,不对呀,怎么好像还胖了点儿?”

  胡爱春揉了揉眼睛,这是自家闺女没错啊,不但胖了,还一点没晒黑,看着比以前在家里的时候还要水灵灵的模样,怎么看也不像是到乡下干了半年重活的样子啊,这孩子,真的不是到乡下享福去了吗?

  把自家闺女从头到脚摸了一遍,胡爱春终于发现了唯一的一个变了的地方,手变粗糙了,看来还是有干活的。

  谢华香耐心地等着自家老妈把自己折腾了一遍,这才笑着说:“我在乡下吃好喝好,最主要的是有人待我好,我心里一高兴,这不就胖了嘛!妈,我给你介绍……”

  “哟,这不是小程嘛,小程你也是的,来就来嘛,还拎什么东西啊,又不是什么外人,这么客气干嘛呀,快,快进来,这坐了一路的火车累了吧?坐下先喝点水,阿姨把菜都准备好了,下锅一炒就能吃。”胡爱春热情地朝刚出现在门口的青年说,至于他旁边活生生的沈庭生,就被她华丽丽地无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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